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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案例的通知
    2023-10-23 17:02  

    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35)年》,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质量,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及心理危机干预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心理危机干预案例征集活动的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工作目标

    征集因学业、经济、交往、家庭、疾患等各种原因引发严重心理健康问题或心理危机学生干预案例,遴选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进行汇总梳理、汇编,开展大学生心理问题的早期识别、危机干预、案例回溯等研究,在充分保护隐私的基础上,用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培训交流,切实提升高校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能力,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征集对象

    本次案例报告征集面向我校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二级工作站站长、心理专干、辅导员等从事学生心理咨询辅导及危机干预工作的一线人员。

    征集要求

    1.案例选择。案例须为近两三年发生的,作者亲自参与实施干预工作的真实案例,要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能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经验和参考。请各学院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规范流程、把握质量,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案例报告内容可靠,每个学院选报 1-2 个案例。本次案例征集不会对案例和学院、个人进行工作性质的评价,学校将对优秀案例授予“心理危机干预优秀案例 ”称号并择优推荐参加河南省高校心理危机干预优秀案例评选

    2.隐私保护。案例报告不得违反心理咨询伦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要切实保护当事人隐私,对当事人的姓名要化名,涉及的具体院系、年级、住址、家庭等信息进行相应处理。

    3.案例格式。案例报告主标题由作者根据案例主要特点自拟, 副标题统一表述为“一例由×××(诱发事件,如恋爱挫折等)引发的×××(危机性质,如自我伤害、轻生自杀、攻击伤人等)危机的干预报告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4.报送要求。各学院请于115日前将案例报告、《×××学院学生心理危机案例汇总表》交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人:张卓。电子版 Word 文档发至81079@hnuahe.edu.cn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1023



    附件1:学生心理危机案例撰写规范和要求

    附件2:学生心理危机案例汇总表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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