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人际吸引的因素还有诱发吸引率、互惠吸引律。
五、诱发吸引律
所谓诱发吸引,是由自然的或人为的环境的某一因素而引发的吸引。在人际交往过程中,如果人们受到某种诱因的刺激,而这种刺激正好投其所好,就会引起对方的注意和交往兴趣,也会由感情而诱发吸引。
(一)自然诱发:是指由人的外貌、气质、风度等自然因素而诱发的吸引力。
在初次交往时,一个人如五官清秀、举止从容、风度优雅大方、衣着整洁得体,就会对他人产生很强的吸引力。这种第一印象的吸引力促使人们进一步接触,从而结成良好关系。
国外有人研究了电脑约会中异性外貌吸引的情况,理斯林和李维斯发现,对方外貌吸引力,和第二次是否与之约会的相关系数为89%。泰塞和布洛第发现的相关系数为69%。男性比女性更易受到对方外貌的诱发而产生吸引。正因为这个缘故,女性比男性更重视、更留神自己的容貌。
为什么美的外貌、风度会产生吸引力呢?这是因为,爱美是人的天性,美的外貌、风度能使人感到轻松愉快,构成一种美的酬偿。
(二)蓄意诱发:有意识地设置某些刺激,以引起对方的注意和兴趣。如出席某种宴会,可以通过得体适宜的打扮、妙语惊人的谈吐、风趣幽默的故事等增强自己的吸引力。
据说曾担任过英国首相的邱吉尔,第一次出席议会时,为了充分引起大家的注意,树立自己的形象,不顾新议员首次出席会议不许发言的规定,精心准备演说辞,并反复推敲背诵,达到倒背如流。结果他以字字如珠的绝妙演说,使众议员拍案叫绝,不仅忘记了新议员没有发言权的规定,而且声名大振。
(三)情感诱发:通过真诚的关怀、帮助、信任、容忍等因素而激发对方的情感,缩小双方的心理距离,从而相互吸引。如不失时机地帮助困难者,安慰失败者,祝贺成功者,都可以使对方产生强烈的情感体验,从而使双方的心灵更亲、更近。
六互惠吸引律
如果交往的双方,能够给对方带来收益、报酬,就能增加相互间的吸引。追求奖赏、幸福,避免惩罚、痛苦是人的本性,已成为个体或团体潜意识或明确的社会行为动机。这种收益和报酬包括知识的、生理的、心理的(喜欢、尊重、信任、赞扬、认可)、政治的(权力、地位)等需要的满足。一般来说,如果人们预测行为可能得到报偿的趋向,即显现出吸引力。估计得到报酬的概率越大,吸引力就越大;收益与付出之比的比值越大,吸引力就越大;越接近预期的报酬,吸引力就越大。互惠吸引力表现在人的一切交往活动中,其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
(一)感情互慰。感情互慰是指交往的双方,都以自己的表情、姿态和言语动作给他人带来愉快的感情体验,从而增加相互的吸引。如,真诚善意的微笑。微笑,是对他人表示喜欢、尊敬的最简捷的形式,它可以使人得到快慰和美的报酬,从而使人心理相通、相近、相亲,相互传递真情实感。在交往中,如果一方真情实意,另一方却怀有戒心,城府很深,则使对方产生失信之感,而造成心理隔阂。
(二)人格互尊。对一个正常的人来说,都有得到他人尊重、信任、认可的需要。因此,真诚地尊重他人,是获得他人尊重的最佳方法。你愈尊重、关心他人,你在他人生活中的重要性也就愈大,人们就会以同样的态度回报你。如果自命不凡,目空一切,必然会伤害对方自尊心而引起反感甚至气愤,从而造成交往的障碍。
(三)目标互促。人们之间的交往如果有助于双方有关目标的实现,则双方的吸引力就能增强。如通过行为接触和思想交流,彼此感到受益匪浅,具有“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之感,那么交往的水平就会提高。这就需要培养自己成为博学多才的人,以便使与你交往的人有所受益。
(四)困境互助。患难识知己,逆境见真情。当一个人遇到坎坷,碰到困难,遭到失败时,往往对人情世态最为敏感,最需要友谊和帮助。如果对朋友的困难表现出冷漠麻木、小气吝啬,或者怕引起非议、麻烦而不敢伸手援助,就必然使对方产生失望之感、怨恨之情而中止交往。
(五)过失互谅。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即使再善良的人包括我们自己,也有过失而伤害他人的时候,因此,当他人做了对不起你的事,说了伤害你的话时,也应以宽宏大度的态度而谅解。只有你学会宽恕,才能赢得他人的尊敬。当你有了过错时,他人才会以同样的度量而容忍、谅解你。
另外,互惠吸引力还表现在物质上的“礼尚往来”,利益上的“欲取先予”,道义上的“知恩必报”等方面。互惠吸引律启示我们,要增强自己的人际吸引力,必须在同他人来往时,尽力使自己的付出大于收益,使自己的言行给他人带来愉快和好处。